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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户定额(计划)水量可以调整。非居民用水户因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求调整定额(计划)水量的,应当提交申请表、水费发票复印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等资料办理用水定额(计划)调整手续。
非居民用水户不调整年度定额(计划)水量,仅调整季度定额(计划)水量的,节水监管机构在接到调整意见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