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鄂水发[2002]1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计委、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2002年3月24日亚洲体育博彩平台与国家计委颁布第15号令,发布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亚洲体育博彩平台以水资源[2002]145号文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就落实《办法》提出了贯彻意见。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湖北省实际,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一并遵照执行。
一、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保证。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战略措施。各级计划、亚洲体育博彩平台门要认真学习《办法》,加大向社会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办法》贯彻落实。
二、凡在本省范围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并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都应当按《办法》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以下少量取水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
1、为单个家庭生活和家庭畜禽饮用的取水(经营性鸡场、养猪场等除外)。
2、用人力、畜力或其他方法年取水少于600立方米的。
3、为农田灌溉修建的蓄水10万立方米以下的塘、堰取水。
三、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四、业主单位在向计划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各级计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办法》的规定,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实行分级审查,以下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1、在长江、汉江干流年取地表水8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生活取水建设项目;在其他河流年取地表水5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生活取水建设项目。
2,年取地下水7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生活取水建设项目。
3、在长江、汉江干流取水,设计流量为8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灌溉建设项目;在其他河流取水,设计流量为3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灌溉建设项目。
低于上述取水限额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市(州)、省直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六、为了保证《办法》顺利实施,亚洲体育博彩平台正在抓紧制定配套办法。在配套办法暂未出台前、由省级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先委托具有水资源论证技术力量的甲级资质单位编制。
七、本贯彻意见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