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要切实加大湖泊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一湖一策”要求,大力实施截污治污、违法项目清理、退垸还湖、水质提升等措施,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改善湖泊水质。
二、整改目标
切实加大湖泊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改善湖泊水质。
三、整改工作
指导各区深化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落实各级河(湖)长制责任,加强对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监督、协调,对严重影响水环境的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对标省湖泊保护条例,进一步严格涉湖项目行政审批。涉湖审批项目必须严格准入,并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
控污截污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作。实施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积极开展雨污分流工作。
四、整改成效
2019-2020年,组织各区完成了14个区级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完成“一湖一策”方案,制定重点湖泊湖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明确目标、责任、措施,扎实推进湖长制管护任务落实。严格把好涉湖审批项目 “四大准入”关(建设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道路交通);明确辖区水行政执法人员监管职责,严格涉湖项目批后监管。2020年,排查市政管网11000余公里,完成6361处混错接点改造。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完成,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等加快推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提升。
根据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结果,与2019年相比,全市有62个湖泊水质好转,94个湖泊水质保持稳定。Ⅳ类以上湖泊106个,劣V类湖泊个数从30个减少为6个。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