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按照2011年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中对污泥的定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主要来源于初次沉淀池、二次沉淀池等工艺环节。污泥的处理处置应进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应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采取必要的工艺技术措施,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的去除,并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及建材利用、土地利用(农用、园林绿化、土地改良)、填埋等方式。
2018年,亚洲体育博彩平台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约55.8万吨,处置方式包括土地利用、焚烧及建材利用等,无害化处置率100%。
目前,我市正在运行的污泥处置企业有华新龙王嘴、华新南太子湖、陈家冲沃土恒通、亚东水泥,东西湖有机废弃物处理中心等。现行处置方式主要为协同焚烧、建材利用和园林绿化制肥,并无填埋处置方式,日均设计处置能力达到1700吨以上,总体满足全市污泥处置需求。
按照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市亚洲体育博彩平台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亚洲体育博彩平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达标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污泥运输联单制度。把控污泥处理处置的起点、运输和末端,要求各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加强污泥运输管理,确保污泥到厂,并按照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
二是落实污泥处置检验制度。各污泥处置企业要污泥处置产品形成检验报告,每月报送受托污水处理企业。各污水处理企业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是落实污泥处理处置报告制度。各城镇污水厂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每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及执法单位报告污泥处理处置相关信息。
四是落实污泥处理处置合同守约监督制度。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与污泥处置单位在签订的污泥处理处置合同中,明确将污泥处理处置合法合规、执行环评审批处置方案作为验收条件。对未按合同约定,污泥处理处置不达标的,不得验收结算费用,涉嫌违规违法的,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
五是落实污泥处理处置监督检查制度。组织进行全市污泥大检查工作,对各新城区,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企业进行清查。要求各区、排水公司、各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严格履职,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污泥,从制度上杜绝不当处理处置污泥等行为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强化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我市正在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重点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我市正在重点实施蔡甸千子山污泥垃圾掺烧处置项目(300吨/日),青山武钢热电污泥协同焚烧项目(480吨/日),预计2020年底可建成投运,另外江夏长山口污泥垃圾掺烧处置项目(500吨/日)也正在积极协调推进中。届时,我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增强。二是进一步强化污泥处理处置监管。设置污泥运输车辆准入制度,建立污泥运输监控系统。对全部污泥运输车辆实现远程视频及定位监控,对运输环节中可能存在隐患死角进行严格监控,严格杜绝擅自倾倒,遗撒污泥等违法现象发生。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单位以及受托污泥处置企业,进行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技术检查,查问题、找不足,对污泥处置产品进行检测,确保污泥处置符合国家标准。三是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编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我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更科学合理的适应未来污泥处理处置要求。四是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不断提升的污泥处置要求,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及税务部门,探索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补贴及减税机制,激发高技术、高标准污泥处置企业的积极性。
三、其它工作情况
对于提案中所提及的水体清淤工程淤泥监管问题,水体清淤淤泥的物理、化学及卫生特性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差别较大,其主要成分为水体沉淀泥沙以及腐质。目前,我市已经实施的湖泊河流清淤工程中所产生的淤泥,均按照市环保局2013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湖泊河流清淤工程淤泥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环办﹝2013﹞63)号文中要求(下简称“通知”)进行了处置。一是在清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对污泥泥质重点评价,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细化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淤污泥处置方案。二是严格对清淤淤泥进行泥质鉴定,根据泥质情况科学制定处置方式。三是督促清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立淤泥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淤泥处置的全过程情况。四是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未按“三同时”要求处理处置清淤污泥的、严格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细化水体清淤工程的管理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处置方式,做好水体清淤淤泥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