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武政办﹝2022﹞130号),我局共6个事项纳入全市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行政主管部门 |
1 | 采砂船舶(机具)、船员证书和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 市亚洲体育博彩平台 |
2 | 营业执照 | ||
3 |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申请办理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
4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项目法人申请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 | |
5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 办理水土流失纠纷裁决、办理水事纠纷裁决 | |
6 | 近三年内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含审查意见) | 办理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审批 |